以獻禮作為開始
申二十六1-11 記述了以色列人的一個獻禮~ 獻初熟土產之例。
這獻禮是標示以色列民進入一個新階段,從遊牧漂流的歲月,變成擁有自己的土地,定居以務農為生的新開始。這個新的獻禮過程和宣告,是表達對神心意的回應;要相傳下去,就是要確保當經歷曠野的一代離世後,這真實的救恩歷史,仍得以流傳,讓其子孫不忘主恩。
經文脈絡和結構
進入經文,這段落是摩西對以色列民的教導,講述整個節例獻呈的禮序,有如我們主日崇拜時,有殿樂、宣召經文…等程序;這裡摩西以第三身作為一個指導者,稱呼以色列民為「你」;而摩西教導他們作宣告時,民眾就用第一身「我/我們」自稱。
故 1-11節的段落 -「你」與「我/我們」- 摩西指導百姓「行動」和以色列民的「宣告」的交替出現 。
~ 結構 ~
1-3a(行動) 到了迦南,把初熟土產盛在筐上,到選定的地方去見祭司
3b(宣告內容) 我今日向耶和華-你上帝明認,我已來到耶和華向我們列祖起誓應許賜給我們的地
4(行動) 祭司取過筐子,放在上帝的壇前
5-10a(宣告內容) 我祖原是一個將亡的亞蘭人…,現在我把你所賜給我地上初熟的土產奉了來
10b-11(行動) 向耶和華下拜,與他人分享
按這個分法,你會見到整個結構是:行動 ─> 宣告─> 行動 ─> 宣告─> 行動
即以色列民有3次行動 ; 而宣告夾在中間2次。
獻禮意義 – 同心敬拜、高舉主恩
設立獻初熟之例不單是要以色列民向神作出回應,且是將此範例傳予後代,世代紀念,在禮儀中深化/教化百姓與神的關係;在每年農忙豐收以後,不忘主恩,且作重新的調整、定位,重申上主在他們生活中的主權。
如此,神以禮儀作為實例和示範,並將之列為舊約的律例、典章,藉此有如教導孩童走路、守時、清潔、規矩等,人就在這些不斷重複的實踐中,學習順服遵行和敬畏神。
而獻初熟土產之例,除了叫我們「不忘主恩、重申神的主權」之外,對今時今日的我們,還有什麼意義?
群體的意義
前面提及「我/我們」的寫法,正是表達獻祭/敬拜,既是個人的行為,亦代表群體(以色列全會眾–「我們」)共同的宣認,個人與群體有著同一信念。
正如我們回到教會親近神,個人向神敬拜,靈修、讚美;但同時我與教會的弟兄姊妹(甚或歷世聖徒),其實亦是同感一靈,同蒙呼召,一同向神作出敬拜。
或許不少人曾經想過:信仰只是我信上帝作個人救主而已,如是,我是否可以在周日早上,那個我唯一可以「自然醒」的日子,在充足睡眠之後起床,沖杯香濃咖啡,倚在既舒服、又溫暖的床鋪上–「認真」地讀聖經,又或好好作「個人」靈修?豈不快哉?
弟兄姊妹,這個禮儀–獻初熟之物之例/崇拜聚會/集體認信的精神,要表達的正正就是:
耶和華讓我們除了有個人對上帝的敬拜之外,亦應有與弟兄姊妹相交的生活,有共同敬拜,有互相守望和支持的空間,正如〈以弗所書〉四4-6「身體只有一個,聖靈只有一個,正如你們蒙召同有一個指望。一主,一信,一洗,一神,就是眾人的父,超乎眾人之上,貫乎眾人之中,也住在眾人之內。」的觀念。
另一方面,我們也必須認清一點:在我們認真的行動,恭敬、莊嚴的宣認中,其實神並不會因我們集體的敬拜行為,而變得更加偉大和豐盛,因為祂本質已然如此,所以神從來不需要人的掌聲;反倒當我們以祂為敬拜 (行動、宣認)的唯一對象時,當我們念及其滿滿信實的恩典時,我們的渴慕得到滿足,心被恩感,得以由衷敬拜,如是 –
集體敬拜讓個人和羣體有著同一身份,共同在主內契合(communion),對將來亦有同一盼望,我、你與上主,三者關係得以建立。
今天舊約中許多的聖禮儀式已不再存在,但禮儀的意義值得我們深思。
獻初熟土產之例的禮儀並非僵化的條條框框、例行公事,乃是人與神與弟兄姊妹的契合,而其中的意義和精神,仍是我們應當明白和承傳的。
(待續)
下文:
獻初熟土產之例 (中) 申二十六1-11
獻初熟土產之例 (下) 申二十六1-11



